金羊网讯 记者彭启有报道:9月4日,肇庆市肇庆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两名涉案警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介绍,肇庆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扩大专项斗争成果。截至8月中旬,全市共排查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14件,立案17件,其中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14件,充当黑势力“保护伞”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4日通报的2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封开县公安局原政委冼炳坤充当涉恶团伙“保护伞”
经查,冼炳坤利用职务之便,为李某雄、聂某等涉恶团伙提供保护,多次出面帮助他们处理与村民的冲突。2017年9月,李某雄的石场因越界非法开采,与石场所在地的村民发生纠纷,李某雄请求冼炳坤帮忙处理此事,冼炳坤利用职权进行干涉。为感谢冼炳坤的帮忙,李某雄共送给冼炳坤4万元现金。
冼炳坤还充当违法行为“保护伞”,为商人莫某、李某枝谋取不法利益,收受两人所送现金32万元,收受李某枝所送的雷克萨斯小汽车一辆。在李某枝的运输车队在运输石材的过程中超载行驶时,冼炳坤出面协调,长期包庇,不予查处,大开绿灯放行,并在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时对涉事车辆及涉事驾驶员从速、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2018年1月9日晚,莫某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冼炳坤帮助其伪造事故认定,妄图使莫某能够骗取车辆保险赔偿。
冼炳坤还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红包礼金;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贪污219万多元,受贿149万多元。
2018年7月,市纪委监委给予冼炳坤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封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原中队长梁伟光充当“保护伞”
在梁伟光担任封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中队长期间,梧州市某公司杨某、卢某等为了得到梁伟光在道路交通执法上的“关照”,长期以“月保费”等名义向梁伟光送“好处费”。梁伟光则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其“保护”车辆减轻或逃脱处罚。
梁伟光还利用职权“关照”卢某运输无合法来源河砂的车辆,为卢某谋取非法利益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
2015年至2017年期间,梁伟光还违规与他人合伙经营铲车,以及承接供应封开县某镇直属粮仓建筑材料项目,从中谋利。
梁伟光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38万多元。
2018年6月,梁伟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