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8日,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下称《方案》),广州、佛山、肇庆等3个城市成为全国首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
至今为止,《方案》印发一年,广东省三试点工作进展如何?
羊城派记者了解到,广州拟在天河、海珠、番禺、白云4个区选址建租赁住房,其中,首批村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日前已在发公示,分布在番禺、花都、白云三个村;
而在佛山,则首先在南海推开,今年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约2400套;
至今年6月,肇庆市已建成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政策体系,到2020年,有望成功建设运营首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
广州4个区选址建租赁住房
番禺、花都、白云三村最先拿下首批试点?
广州市在2017年8月成为全国首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全国试点城市后,便在第一时间编制上报了《广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并于今年年初获得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
据了解,广州市相关部门正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同时要求各区进一步加大对村集体和村民的宣传力度,动员各村积极申请参与试点。
至2020年,全市计划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每年批准建筑面积按100万平方米控制。
目前已在天河、海珠、番禺、白云等区组织筛选试点项目,待村集体正式表决后按程序推进。
9月1日,广州市国规委发布对番禺谢村、花都狮岭镇旗新村、白云钟落潭镇长腰岭村三个村庄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调整的征询意见公示。
这三个规划调整均涉及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性质。这意味着,这三个村将成为首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吃螃蟹者”。?
据了解,广州会率先选择那些毗邻产业集聚区附近、租房需求巨大的区位开始这项工作,而且会重点选择地铁沿线区域。
土地来源主要有:节余存量宅基地、旧村改造中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的用地、经审批的村经济发展用地(含留用地)、经审批的集体土地性质住宅用地、依法流转后的集体建设用地。?
有相关专家分析,目前广州很多城中村村民都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房子出租,如果村集体用地建租赁住房可能会形成一定的竞争,但具体也要看两种房源的数量和价格定位,如果村集体租赁住房的户型和配套管理更好,会和村民出租房形成错位竞争关系,不一定带来冲击。?
另有专家提醒,要警惕小产权房问题爆发。?
对此,广州市国土规划委于今年年初公开强调,未经批准私自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房用于出售属小产权房,是不合法的,与经批准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合法租赁住房是不同概念,而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成的住宅产权也是村集体所有。?
随着番禺、花都、白云等区的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已经入公示,国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天河、海珠等区也正组织筛选试点项目,待村集体正式表决后按程序推进。
成为试点后,佛山也在第一时间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佛山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的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11月上报省住建厅和省国土资源厅。
今年4月,《佛山市南海区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印发。
到今年5月,南海已有8个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意向项目,总面积大概400亩,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
经过前段时间的选址、调查、规划、对接,落实了第一批试点项目。主要分布在南海的东中部片区,而首个立项项目在南海区丹灶镇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项目立项后,开发主体必须是市、区、镇(街)公有资产公司成立的建设运营企业,公有成分不低于51%。
而项目的土地面积要在15亩以上,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5,道路、交通等配套也要符合环保、选址等要求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副局长潘汝海表示,发挥政府对集体租赁住房建设的引导作用,公有资产公司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在试点成熟、市场认可后,可能会再作调整。?
另外,根据《办法》,集体租赁住房在出租前要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并注明“集体租赁住房,不得改变租赁住房用途,不得以租代售,不予分割办理单元产权证,未经许可不得转让”。
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也不得以一次性转让或出租物业使用权等形式变相出售。?
按照计划,南海今年将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约2400套。?
目前,丹灶镇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已动工,该项目将按商品住宅标准配套公共设施,规划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预计可提供约2000套租赁住房。?
据悉,预计未来三年,南海区通过土地招拍挂、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社会筹集等方式新增租赁住房3万多套,其中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9000多套。
与当前住宅用地规模相比,肇庆市的租赁用地占比较低。
为尽快建成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出集体土地开发成本低、周期快、租金定价低等优势,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统筹协调,第一时间制定了《广东省肇庆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并于今年2月得以批复实施。?
至今年6月,肇庆市已建成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政策体系。据了解,到2020年,肇庆将成功建设运营首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
试点的范围是全市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租赁住房市场需求大,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经审批认定的集体建设用地。
首批确定全市范围内2—3个试点项目,进行差别化探索,切实做到封闭运行,循序渐进,待运行规范后逐步推开。?
据透露,肇庆将优先在产业比较完备、居住配套相对不足的区域开展该项工作,鼓励利用留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进留用地集中安置。
经济实力偏弱、开发意愿不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通过引入市场主体合作开发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对于人们较为关注的土地和房屋权属问题,肇庆将完善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登记程序以及不动产权登记制度。
土地使用权按项目整体核发,房屋所有权按幢核发,不予分割办理套、层、间等单元不动产权证。以集体经济组织为申报主体的集体租赁住房,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办理不动产权证。
以集体经济组织与国有企业合作成立的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集体租赁住房,其土地所有权权属不变,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新成立的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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