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公告,明确提出广州将从2021年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在读初一学生相关),改革实施前的2019至2020年为过渡期(与在读初二、初三学生相关)。

  从2021年开始,广州中考录取计分科目采用“4+4”模式,即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满分为810分。而2019至2020年的过渡期政策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将有4大变化。其中,“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从30%提高到50%,部分示范性高中将实行自主招生,特色课程将不再提前批招生等。

  市民若有意见,可在上述公告发布起20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地址:广州市西湖路83号广州市教育局,邮编:510030,邮箱:gzgzzs@163.com)。

  [过渡期2019年-2020年]

  昨日,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四份文件意见的公告。

  公告明确,广州将从2021年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革实施前的2019至2020年为过渡期。市教育局副局长华山鹰介绍,在2019至2020年的过渡期政策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将有4项调整。

  学业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为进一步引导学生提高数学运算能力,加强与高中教学相衔接,从2019年起,初中学业考试拟不得使用计算器。因应此变化,学校教学和中考数学命题亦将会做相应调整。指标到校分配比例提至50%

  从2019年起,广州公办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高中和市示范高中)拟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将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示范性普通高中可试行自主招生

  从2019年开始,示范性普通高中经批准可试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广州要求对学校自主招生全过程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切实做到招生方案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提高自主招生的公信力。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业考试成绩须达到全市统一的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特色课程班开设与招生脱钩

  此前,广州认定了一批特色学校,为鼓励特色学校的创办,部分特色学校的特色课程班是可以在独立批招生的。由于广州拟试行自主招生,以更好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同时将特色办学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范畴,建立常规选拔和培养机制,因此拟取消特色课程班的招生政策。特色课程班不再纳入提前批独立招生。

  “四变七不变”

  四变

  一、学业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二、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从30%提高到50%

  三、示范性普通高中可试行自主招生

  四、特色课程班的开设与招生脱钩

  七不变

  一、考试性质、考试科目与分值、结果呈现与使用均保持不变。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的内容与结果使用保持不变。

  三、录取批次设置保持不变。

  四、“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保持不变。

  五、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六、随迁子女升学政策保持不变。

  七、“指标到校”录取办法保持不变。

  [实施期2021年-2023年]

  从2021年开始,中考改革政策拟实施新的考试制度、新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新的招生录取机制。

  考试科目

  计分科目采用“4+4”模式 增加历史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的要求,广州采用最少的“4+4”模式作为录取计分科目。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增加了历史科目,其他科目为录取参考科目。

  语数英调整至120分 体育提高至70分

  新政策按照文理兼顾原则,对录取计分科目的分值进行了调整。语文、数学、英语调整至各120分;体育与健康提高到70分(平时考核中增加10分)。物理、化学各100分(其中实验操作各1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90分,总分仍保持810分。录取参考科目包括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共5科,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评定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在全市考生总人数所占比例分别划分为:A(25%)、B(35%)、C(25%)、D(10%)、E(5%)。

  道德与法治采取闭卷笔试

  各学科考试以笔试为主。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和地理5个科目实行闭卷笔试;英语实行闭卷笔试和听说能力考试;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实行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其中实验操作成绩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成绩的10%,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音乐和美术3个科目实行现场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分为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平时考核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实施,统一考试具体方案由市另行制定。

  考试时间按“学完即考”原则确定

  学生按课程标准修完学科后,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和“学完即考”原则确定,一般安排在学年(期)末进行。原则上,生物(含实验操作)和地理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前进行;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7个科目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以等级呈现C级以上才能被示范性高中录取

  目前,广州各校有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评价方式各不相同,也没有作为录取的参考。在2021年的新中考政策之下,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据了解,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由市制定,由各区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和重要观测点计分等形式,并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个体水平和相对差异分别赋予不同的等级。

  录取参考科目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体现。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包括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下同)录取的考生,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学校在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时,可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