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派记者 邓伟东(除署名外)

  个案回放

  偷卖房屋获200万元,却不肯支付前妻60万元补偿款

  张小姐和蒋先生在6年前结为夫妻,婚后两人在老家以12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好景不长,长期在外打工的蒋先生出轨,与女友生了一个儿子。张小姐知道后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分割财产。

  法院最终判定两人离婚、房子归蒋先生所有,由于涉案房屋属夫妻共有财产,蒋先生须补偿张小姐60万元。

  收到判决书后,蒋先生瞒着张小姐将涉案房屋出售,收取房款200万元。一直没收到60万元补偿款的张小姐多次要求蒋先生履行义务,但蒋先生一直不予理睬。

  张小姐只好再次请求法院帮助,法院多次与蒋先生交涉后得知他已私自将房屋出售。

  蒋先生说:“卖房子的钱我拿去投资了,投资失败,现在没钱了。”之后,蒋先生又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履行责任。

  最终,因蒋先生明显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且性质恶劣,法院将蒋先生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为由,裁定其触犯刑法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蒋先生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想当“老赖”独占“碗里”的财产是行不通的

  律师说法

  拒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后果很严重!切莫因小失大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陈瑞莲律师说,这种情况很常见,人们通常把他们称为“老赖”。部分人有支付能力,但偏偏不履行责任。其实,抱有这种侥幸心理,期望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是行不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自己有能力但又拒绝履行全部或部分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侵害了司法秩序,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

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日后想买奢侈品也难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日后想买奢侈品也难

  陈瑞莲律师指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极有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届时会被限制出境、高消费等,对自己日后的生活、工作、投资均带来极大的不便。

  “我们在处理案件中,经常会碰到拒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行为,有的人是为争一口气,有的人是为了省钱。他们对自己该履行的责任视而不见,其实是要承担法律风险的。”陈瑞莲律师说。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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