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当天,孙某某来到南浔区南浔镇泰安路上一家黄金店内,声称要购买金项链,并要求店员提供该店最贵的项链试戴。待店员将项链拿出后,孙某某趁其不备,一把抓起柜台上的两条金项链和一块金牌,夺门而逃。

  店员随即拨打110报警。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南浔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联系了黄金店附近巡逻的民警。案发不到一分钟,孙某某便被巡逻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