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 通讯员谢碧娟报道: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一名男子在成功申请到信用卡以后,多次出入高档酒店、餐饮店等地进行消费,最终欠款5万多元迟迟不肯归还。经银行催收后,他干脆更换电话号码和住址,玩起了“躲猫猫”。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今天(2月21日)通报称,该院近日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冯某程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早在2009年9月16日,冯某程在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的某银行分行申请办理了信用卡,信用卡到期后又于2014年2月24日到某银行梅州分行换领一张新的信用卡,后冯某程持该卡进行透支消费了50633.85元,到期后一直未还款。

  之后,银行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信函、短信方式多次向其催收透支的款项,但是冯某程非但不予理会,居然还更换联系电话和住址,玩起了“躲猫猫”,抱着侥幸心理企图逃避还款义务。

  2015年12月9日,某银行梅州分行的工作人员到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报案,后经公安局民警多次查找均未找到冯某程,于是民警只好将冯某程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18年8月24日,冯某程在深圳市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欠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