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方怡君)5月25日,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官网获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于近日发布。《办法》明确,活动获奖结果只能视为荣誉,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办法》要求,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对目前已经开展、面向全省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进行重新核准,未经重新核准的,不得组织开展活动。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基础教育领域各类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的宏观管理工作。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各类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不得冠以“广东省”等字样。经核准后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在官网上公布活动组织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

  广东省教育厅指出,全省性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新京报记者 方怡君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