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宣判现场。 中新社发 廖燕珊 摄 图为宣判现场。 中新社发 廖燕珊 摄

  中新社广州6月13日电 (索有为 廖燕珊)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13日依法对被告人刘杜棋等17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敲诈勒索罪、行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杜棋有期徒刑二十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6月起,刘杜棋担任白云区园夏村村委会主任一职,通过多次贿送钱财的方式当选并连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刘杜棋通过控制村委会,利用并操控亲属、网罗社会人员长期在村内实施暴力殴打、聚众斗殴、威胁恐吓、挟持谈判、垄断经营、贿选等行为,滋扰企业,欺压百姓,横行一方。

  2005年,刘杜棋纠集近百人在园夏村“堵路摆场”,从此,以其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当地形成了强势的“村霸”地位,并逐渐发展成为以其为组织、领导者,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4年至2008年,刘杜棋等人垄断、控制了村工业区及村内的自来水、电的供应以及啤酒批发、代充煤气等生意,赚取非法利益。

  2007年至2016年,刘杜棋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了大量园夏村内的土地租赁使用权及建筑施工工程,并对其中部分土地进行厂房建设,再对外出租收取租金,或将其承租而来土地划块分割向他人出售,从中攫取巨大非法利益,直接导致了园夏村内用地秩序严重混乱,土地资源遭受重大流失和村集体资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该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及危害性特征。刘杜棋作为组织、领导者,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其余1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至六个月;追缴违法所得、没收财产及判处的罚金共计3085.45万元人民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