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入园难”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幼儿园安全问题应该如何保障?27日,广受市民关注的《广州市幼儿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正式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施行23年的《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将同时废止。
条例明确,每个镇、街道辖区内至少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或者幼儿班,要求幼儿园在主要出入口和幼儿生活、活动的公共区域,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
逐步增加公办园学位数
“入园难”是个老问题,该怎么解决?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成明介绍,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目前,广州市幼儿园学位存在不足及不均衡的问题,亟待改善幼儿园布局规划,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
对此,条例明确,幼儿园布局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定,测算学位需求,结合人口密度、居住分布、人口发展和流动趋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幼儿教育学位需求台账,保障幼儿就近入园。
为发展公办幼儿园,条例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广州市公办幼儿园学位数量。 其中,每个镇、街道辖区内至少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常住人口超过十万的镇、街道应当按照人口比例相应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售、出租公办幼儿园,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
为解决学位需求,条例提出支持多元办园,鼓励和支持机关、镇街、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举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条例还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幼儿、残疾幼儿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救助供养的幼儿接受教育的资助力度;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或者幼儿班。
幼儿园不得考试、测验招生
如何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条例明确,幼儿园应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使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在招生要求方面,条例明确,幼儿园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或者考试,不得以奥数、珠心算、书写拼音、汉字或者外语等能力作为入园标准。
在教育要求方面,条例提出,幼儿教育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根据条例,违规招生或开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教学活动的,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甚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园许可证。
禁止11项行为、6类人
幼儿园安不安全,是家长们关心的一大问题。对此,条例提出多项禁止性规定。
对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条例提出11项禁止行为,包括打骂、猥亵、恐吓、侮辱、虐待、歧视幼儿,或者指使他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行为;向家长索取财物或者要求提供与保育教育工作无关的便利,随意扣留、没收幼儿物品;在正常的保育教育时间内安排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并额外收取费用;要求或者变相要求家长购买教材、教学辅导材料等。
条例特别强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明确6类人员禁止聘任,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性侵害、性骚扰、虐待儿童等不良记录的,有吸毒、酗酒行为的等。
根据条例,违规聘用人员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甚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园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幼儿安全,条例要求,幼儿园应当在主要出入口和幼儿生活、活动的公共区域,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并按照规定时间保存录像资料;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条例还提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对有不良记录的幼儿园,应当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应将其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相关幼儿园监管信息共享到市政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