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郭海南)“双十一”在直播间购买“琥珀”手串,到货后变玻璃;下单一天后商品直降200元,商家却称因使用平台优惠券不提供保价服务……昨日,深圳市消委会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发布“双十一”消费投诉分析报告及相关案例。报告显示,11月1日至25日,双方共收到有关“双十一”网络购物投诉312宗,其中直播购物投诉9宗,投诉主要反映带货主播夸大宣介、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到的商品或服务与宣介不符等。非直播购物投诉303宗,投诉主要集中于宣介误导和价格等方面。

  使用优惠券导致价格变化不属保价范围

  消费者刘女士称,“双十一”期间在苏宁“芝华士头等舱旗舰店”购物时,发现商品原价没变,前期商品页面显示优惠到手价格为2899元,下单后发现商品页面显示优惠到手价格2699元。她联系商家保价,商家称没降价,是因使用额外的平台优惠券导致价格降低所以不提供保价服务。刘女士认为商家这样的做法不合理。

  对此,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具有保价服务的商品时,应当事先和商家确认保价服务的细则,如后续使用优惠券价格更低,商家是否会退还差价,留存商家有关保价协议的证据。

  “双十一”免单活动真实性存疑

  另一位消费者投诉称,“雅兰天猫旗舰店”于10月21日开展预售活动,活动规定付定金前1111名最终到手价是1129.5元,并需在11月1日付清尾款。消费者在当天付定金后商家页面显示“已经预定627名”,消费者认为自己应该是在前1111名优惠名单内,但当商家公布名单时,消费者发现自己不在其中,因此,消费者对于商家公布的活动名单的真实性表示质疑。

  对此,市消委会提醒,商家的“0点秒杀”“免单”活动噱头多,消费者应当理性选择该类活动,认清商家的活动规则,下单时留存相关凭证以便后续维权。

  同时,消费者如遇消费纠纷可先行与经营者或第三方平台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和解,应及时拨打12345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315消费通”微信公众号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