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刘洁报道:29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局,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新措施。2021年1月1日起,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按有关要求完成备案手续后,即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粤港澳建筑业企业、人员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动,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启动开展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工作。
《办法》共23条,主要从备案对象、业务范围、备案程序、从业规则、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香港工程建设咨询服务企业和专业人士的从业活动,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备案程序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香港企业以及该企业专业人士的备案由该企业统一办理,加入内地企业的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由该内地企业办理。符合备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在网站公布。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备案后,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通行,便利其开业执业。
根据《办法》,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照内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对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的开业执业活动实施监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内地对企业和人员的管理规定依法处置,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据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推动内地与港澳在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规划师等6个专业开展执业资格互认,截至今年11月底,已有1630名香港专业人士通过互认取得内地注册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