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绮曼
11月9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提出九个方面共26条具体举措,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
打造商圈“烟火气”
商圈是消费的载体,更是拉动消费的有力引擎。措施指出,各地要结合实际打造一批餐饮集聚区、老字号集聚区、夜间消费集聚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消费集聚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优化供给提升质量,活跃特色商业和市场。
其中,措施强调,要加快推动广州北京路二期、深圳东门步行街改造提升,评选认定一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鼓励各地培育一批重点步行街(商圈)。对确定为全国示范步行街、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的,省财政对所在县(市、区)政府给予一次性支持。
餐饮消费作为许多商圈的重要主体也得到重视。措施指出,各地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长,加大夜间消费保障力度,完善夜间交通线路。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放开夜间非高峰期占道停车,对商圈、商业街、餐饮集聚区试点夜间分时段步行,增加餐位供应,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
为让“烟火气”能够真正“燃起来”,措施鼓励在商圈、商业街举办促销、宣传、推广等活动,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当地公安机关牵头,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快速审批制度,实施主题商贸活动安全许可“一门受理”“一次办理”“一网通办”。
逐步放宽广深汽车上牌指标限制
本次措施对汽车消费也提出新举措。措施指出,逐步放宽广州、深圳汽车上牌指标限制,释放消费需求。
为大力推广节能车、新能源车使用,2021-2022年,广州市配置节能小汽车增量指标增加至8万个;深圳市进一步放宽新能源小汽车指标申请条件,取消社保条件等限制,促进新能源小汽车销售。
同时,完善汽车销售网点布局,鼓励新能源汽车、高端进口汽车网点进入核心商圈布点,引导汽车生产经营企业下沉县域等三、四线城市市场。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探索汽车超市、线上购车模式,拓展维修、改装市场,培育汽车后市场消费。
大力发展首店经济
从消费供给端出发,措施明确,要加快培育本土品牌,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同时推动老字号品牌“进机场”“进高铁”“进服务区”“进社区”“进免税店”“进展会”,支持老字号企业做精做强,提升老字号品牌影响力。
大力发展时尚创意、绿色智能消费,积极推动参展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中博会、消博会、加博会等展会的优质企业、项目、产品在步行街(商圈)展示或落地,多渠道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消费。
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品牌企业在珠三角地区开设高端旗舰店、概念店、体验店,增强全球知名消费品牌集聚度。
与此同时,措施也指出,要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有条件的市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加快推动相关市场主体引进首店,推动国际国内品牌举办新品首发、首秀活动,全力打造一批新品集聚地、地标性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