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贺蓓 广东省中小学要有食品安全义务督查员了,学生家长优先,你会去报名吗?省教育厅针对学校食品安全又放大招,此次专门出文件:设立中小学食品安全义务督导员。
县市区以上均要建
去年底以来,省教育厅先后多次出台政策,明确学校食堂食品“黑名单”,要求校领导每月陪学生就餐。
此次,教育厅继续放大招,制定推出《广东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义务督查员制度》。《制度》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制度》提出,各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建立本地区的食品安全义务督查员队伍(其中东莞、中山各镇(街)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员队伍),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张贴在学校食堂显眼处),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讲座,开展科普宣传和警示教育等活动。
督查员可明察、暗访
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员即受委托对全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开展监督管理的人员。
省教育厅表示,他们参与到学校食品安全督查、调研、宣传、咨询、专项培训和有关政策研究制定等工作,还负责收集、整理和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信息,研究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意见和建议。
人员安排上,各县(市、区或镇、街)义务督查员队伍一般应不少于5人,各地级市本级义务督查员队伍应不少于8人,并应尽量覆盖各类型学校。据《制度》介绍,督查员可采用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或电话垂询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督查员享有知情权、检查权和建议权。但同时,督查员需积极接受督查任务,参加有关学习活动,按照要求汇报工作情况;坚持文明督查,不得越权或滥用职权;遵纪守法,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督查或发布督查信息。
谁当?学生家长优先
如果您具备2年以上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经历或管理经验,熟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具有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及问题的能力,勇于发表意见建议,身体健康,年龄在6 0周岁以下 ,有 一 定 的 时 间 和 精力,能够坚持在本岗位工作,欢迎您自荐成为一名中小学食品安全义务督查员。学生家长优先考虑。
据悉,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义务督查员采取个人自荐、所在单位或专业学会(协会)推荐、聘任单位审定的方式产生,并公开聘任情况。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