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9岁的广西人韦某,不满14岁时就曾犯下命案为19岁的广西人韦某,不满14岁时就曾犯下命案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璐瑶,通讯员番警讯、龚宣摄影报道:广州番禺警方19日通报:18日14时许,女孩陈某(女,11岁,番禺人)在上学途中失踪。当晚21时50分许,番禺警方在石壁街韦涌村广明高速高架桥底发现陈某尸体,死因存疑。

  案件发生后,番禺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过10小时的奋战,专案组民警于1月19日上午11时许,在番禺区石壁街韦涌村将犯罪嫌疑人韦某(男,19岁,广西人)抓获归案。

  嫌疑人韦某交代:18日13时50分许,其骑自行车途经韦涌村广明高速桥底时,见被害人陈某独自一人行走,便起了歹心,捂住被害人的口鼻拖到桥底的偏僻处实施了性侵,后将其杀害并逃离现场。

  经警方核查,嫌疑人韦某曾于2010年在其家乡掐死一名男孩,因作案时年龄未满14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2011年,其在家乡又因持刀伤害一名小女孩被判刑6年。2015年11月,韦某减刑释放后来到广州市番禺区,至案发前无业。

  目前,嫌疑人韦某已被番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