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魏徽徽)原广东广弘铝业、广弘金属“一把手”王新宾被控伙同下属公司总经理和部门经理共同或单独受贿,金额高达3232万余元,另有股权租赁费264万元违法所得,还在2011年春节前后与这伙“高管”携带各自家人出境到马尔代夫旅游,却以会议费名义报销骗取公款5万元。昨日上午,王新宾在广州中院受审。

  现年55岁的王新宾此前是自首归案的,他原是广东广弘铝业有限公司(下称广弘铝业)、广东广弘金属矿产有限公司(下称广弘金属)总经理、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