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曹晶晶 6年了,玩具小贩王国其因为卖了20支仿真枪,从被判十年徒刑到改判四年,再两次撤诉,直到2016年1月25日,终于获得了广州市越秀检察院的无罪认定。随后王国其向广州市中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广州市中院支付约67万元的国家赔偿,其中包括32万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和3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前日,王国其接到了广州中院的受理通知书。

  六年七审,检察院两次撤诉

  2009年10月19日,在越秀区一德路卖玩具的王国其出门前对老婆王书可说,有顾客要仿真枪,他去寄货,从此再也没能回来。警方缴获的20支仿真枪里,有18支被鉴定为法律意义上真正的枪。

  就这样,王国其一、二审都被判了十年刑,罪名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这个量刑已经是两级法院能判下的最轻的刑期了。接着,王国其迎来了他漫漫无尽头的牢狱生活。

  2012年8月,王国其的命运出现了转机———广州市中院启动了案件的再审程序。通常说,一个已经生效多时的案件,提起再审,改判的几率很大。

  王国其和他的家人都期待能当庭无罪释放的那一刻。“我卖的是玩具,不是枪。我愿意用我的肚皮做实验,能刺穿皮肤我就认罪,”三年多来,王国其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广州中院改判了王国其,从十年改成了四年,但罪名却丝毫未改。王国其继续上诉,2014年12月,王国其案迎来更大的曙光,越秀区检察院撤销了对王国其的起诉,越秀区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南方都市报曾经头版报道此事)。当时王国其不愿意接受一个不明不白的撤诉决定,为了要一个无罪判决,他出人意料地提出了上诉。2015年9月,广州中院撤销了越秀法院裁定,发回越秀法院重新审判。

  越秀区检察院再次提交了撤回起诉决定书,2015年12月30日,越秀区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2016年1月26日,王国其拿到了越秀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

  索赔67万并要求法院道歉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第二天,王国其就到广州市中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在长达六年的诉讼中,王国其坐了整整四年牢,入狱之后,当年在读初二和小学的两个儿子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奈辍学。家里也因为打官司申诉欠下了大笔债务。目前,王国其在老家的工地上打工维持生计。

  王国其申请的国家赔偿主要分两部分,一是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数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 1 9 .7 2元×1 4 6 0天=320791 .2元,另一部分是精神损害抚慰金35万。同时,王国其要求审理这起案子的广州中院二审合议庭的工作人员和广州中院要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对王国其赔礼道歉。

  广州中院在《受理请求作出赔偿决定申请通知书》上告知王国其:“你以再审无罪赔偿为由,要求赔偿义务机关予以赔偿,请求本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的申请已经收到。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本院决定予以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广州中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两个月内,做出是否赔偿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