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静 东莞企业一次性接收30名新疆务工者,一年可获30万元以上的补贴。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日前公布了《东莞市支援新疆籍劳动者来莞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被认定为“援疆定点劳务输入基地”的企业,与新疆劳动者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即可从政府那一次性获得基地补贴和适应性培训补贴,还有岗位补贴、伙食补贴、驻企管理补贴等诸项补贴。此外,政府还将为企业补贴半年的社保费用。

  企业经认定为东莞市援疆定点劳务输入基地后,必须为新疆籍务工人员开展适应性培训、给予伙食补助、给予带队干部驻企补贴。同时,政府也会对企业予以各项补贴。比如符合以上规定的企业,可按照其实际招用新疆籍务工人员,获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政府还会根据实际招用新疆籍来莞务工人员的数量,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企业发放岗位补贴。企业同时也要对新疆籍劳动者开展适应性培训,提高他们来莞就业的适应能力和技能素质。培训须不少于60个课时。培训完成后,政府将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基地一次性培训补贴。假设一家莞企一次性接收30名新疆务工者,签订1年劳动合同,并为员工购买半年社保,如果这些务工者工作1年,那么这家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补贴总共31.8万元。

  新疆劳务输出方,每输出30-50人,还要安排1名驻企带队干部,协助东莞接收企业做好新疆籍务工人员的沟通协调及管理工作。带队干部驻企管理期间,给予基地每人每月1500元的驻企补贴,以上补贴期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此外,新疆籍员工的社保,政府也可对企业缴纳的部分补贴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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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援疆定点劳务输入基地”需哪些条件?

  1.东莞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或产业园区;

  2.接收两地政府有组织输入30人以上新疆籍务工人员(含30人);

  3.企业按实际招用30-50名新疆籍务工人员,输出机构要安排1名驻企带队干部,协助做好新疆籍务工人员的沟通协调及管理工作;

  4.企业与招用新疆籍来莞务工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5.企业为其招用的新疆籍来莞务工人员缴纳满六个月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