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新车但上不了牌,“秒杀”到门票却进不了景区……在第3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昨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举行年度信息通报会,通报2015年 广东消费投诉情况,并发布去年广东十大消费维权案例。省消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经济、新业态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新的挑战。未来,消委会将以公益诉 讼、集中约谈等新职能为抓手打击侵权行为。
■新快报记者 黎楚君 通讯员 粤消宣
动态
汽车消费投诉大幅增加
据统计,2015年,全省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5.23万人次,受理投诉113935件,同比下降8.7%,占全国消费者协会组织投诉总量17.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8亿元,同比上升14.8%,占全国23.69%。
与去年同期相比,以商品服务类别比较,商品类中,仅涉及交通工具方面的投诉增加五成,其他均下降。服务类中,涉及卫生保健服务、旅游服务、互联网服务、金 融服务、文娱体育服务、电信服务类投诉涨幅较大,尤其是涉及新经济、新业态的互联网服务、电信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投诉量增加较多,销售服务、公共设施服务 和邮政服务投诉量均有下降。
据了解,去年全省消委会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8366件,增幅50.63%,投诉几乎全部是汽车消费投诉。省消委会分析,当前我国汽车销售增幅持续下滑,经 销商将待售新车抵押给银行,待新车销售后再赎回合格证的做法非常普遍,但这种做法对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存在极大的危害性。
投诉问题突出的,还有电信服务类消费。电信服务类投诉从2014年6310件上升至2015年8112件,增幅28.56%,占总投诉量7.12%。省消委会表示,在“3·15”前夕,依据《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已约谈广东三大电信运营商。
消委探索开展公益诉讼
广东省消委会负责人部署今年工作安排时提出,将以公益诉讼、集中约谈等新职能为抓手,从矛盾集中的新消费领域突破。据介绍,公益诉讼是消法赋予消委会的新 职能,目前全国消协开展该项工作仅一两件。广东省消委会秘书长罗卫光透露,省消委会拟在今年“3·15”后,探索开展一次公益诉讼。省消委会从去年底开始 筹建公益诉讼专责小组,并召集有关法律专家、律师进行初步研究,开展前期调查论证。
广东省消委会副秘书长杨淑娜表示,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 “新消费 我做主”。当前以互联网为平台,传统经济运行方式发生显著变化,网购、团购、秒杀、微商、众创、众筹等新消费方式越来越普及。在体验新经济带来的新消费的同时,消费者也要防范新陷阱。
典型案例
案例 1
合格证被抵押银行 新车8个月还无法上牌
王小姐2015年1月向中山力亚进口起亚4S店购买了一辆新佳乐汽车,共支付了3.2万元首付款,并办理了相关银行贷款审批。提车后,中山力亚公司为其办 理了一个广西的临时车牌,王小姐提出疑问,力亚解释称本地临时车牌有效期只有15天,外地的有30天,而代办车牌最少要1个月,因此为王小姐上广西的临时 牌。一个月后,中山力亚公司称快过年了,车牌办不下来,又为王小姐办理了一个广西的临时车牌。直至2015年8月,王小姐的新车连续使用了8个临时牌,发 证地包括广西、内蒙古、上海、湖北等多个省份,但新车仍无法上牌,王小姐遂投诉至中山市消委会西区分会。
经消委会工作人员调查了解,中山力亚公司隶属广东合力汽车集团,该公司将汽车合格证进行银行抵押贷款,因资金链断裂被广州法院查封部分财产,事件涉及的中山车主共41位。调解期间,涉事车主中有40位车主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省消委会点评
汽车合格证是汽车的出厂质量合格的法定证明文件。汽车销售中,经营者必须将销售发票、合格证、“三包”卡、使用说明书等凭证一起交付给消费者。如约定由汽 车经销商代办汽车登记业务,则交易包含商品销售和上牌服务两个组成部分,车辆完成登记并交由车主实际控制,经销商才完成全部合同义务。本案经营者侵犯消费 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经销商未完全履行汽车交易和代办上牌服务合同,存在主观恶意,涉嫌商业欺诈。
对类似本案汽车销售行为,消费者应及时掌握证据,通过诉讼等方式,争取解除合同,退还车款。若经销商已经发生资金链断裂,法院查封财产,即使胜诉,也将面临因经销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不能全额退还车款的风险。
案例 2
“秒杀”门票系统故障 拉手网摆乌龙被约谈
2015年2月11-15日,深圳市消委会收到200多宗关于拉手网单方面取消东部华侨城团购秒杀门票的投诉:拉手网于2月11日晚推出东部华侨城套票 0.01元团购活动,有效期为2月11日-18日,但消费者到现场后无法兑票;2月12日,拉手网擅自将有效期修改为2015年2月12日,并通过官方微 博发布致歉声明,称由于秒杀模块出现故障,导致不能及时进行秒杀限制,因此取消本次秒杀活动。
消费者不满拉手网单方取消活动,要求拉手网给予正常使用该门票。粗略计算,票面价值超过6000万元。
2月15日,深圳市消委会对拉手网展开现场调查及公开约谈。拉手网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对每个用户赔偿10元拉手券是互联网行业的“行业惯例”,不可更改。 东部华侨城负责人表示,秒杀活动由于拉手网方面限量措施失效导致数量超卖,并且拉手网未能关联东部华侨城票务平台门票ID,导致用户下单后未获得东部华侨 城票务平台发送的二维码和验证码,因此无法换取纸质门票入园游览。
★省消委会点评
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拉手网创新经营行为不按规范流程操作,内部审核不严,造成大量门票售出,且未与实体旅游单位票务关联。事后仅从自身角度出发提出解决 方案,有失公平诚信,致发生群体性公共事件。从消费法律关系看,拉手网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从合同法律关系看,拉手网能否以技术故障 (或重大误解)单方面解除合约,能否以行业惯例承担违约责任,均应由法院裁定。
此类事件发生后,涉事消费者往往只能被动接受经营者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根据行业惯例设定的低额度赔偿结果,对消费者显失公平。如何切实加强对此类行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值得相关立法、行政部门认真研究。
广东省2015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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