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景不长” 男子因犯诈骗罪获刑

  广州日报讯(记者章程 增检宣)一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群发诈骗短信赚取不义之财,他平均每天短信发送量高达10万条,每月获利3万元至4万元。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增城区检察院获悉,涉案大学毕业生徐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

  2009年,年仅27岁的大学生徐某在增城某大型楼盘购买了一套房产。2013年9月,他在该楼盘另外租了一套房,用作机房来倒卖手机卡和群发短信。他首先通过QQ发布广告联系需要发短信的客户,客户联系他后,他就在网上按照客户提供短信内容和要求发送的电话号码,通过电脑软件和外接电脑的群发器,将短信内容发到客户指定的号码。短信内容主要是贷款、复制电话卡、股票、淘宝周年庆中奖、提供小额融资等,每天群发短信10万条,每月获利3万元至4万元。因为业务量较大,徐某还把在家乡的两个姐姐接来增城帮忙。

  2014年7月,增城区便衣大队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涉案楼盘一房间内,查获群发诈骗短信的嫌疑人徐某及其两名姐姐,现场缴获正在短信频发器群发短信的电话卡337张,公安机关调取其中有通话记录的207张电话卡,发现已经群发出诈骗短信39729条。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利用发送短信的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