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通报7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换个身份证拖了8个多月、景区门票强制搭售1元保险、医院立项后拖了快4年还没按期开工……昨日,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通报了近期发现的7起 “为官不为”典型问题。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从打老虎打苍蝇,到紧抓违反四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如今纪检部门对于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要求也更加精 细化。
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整治“为官不为”的决策部署,重拳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省纪委将在广东省作风举报网、效能投诉网广泛受理群众关于“为官不为”问题的举报投诉。
■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粤纪宣
●部分“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广州:增城从化监管滥用农药不力 两副区长被问责,农业局长被调岗
经查,2015年底,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白江村等地一些种植散户购买禁用限用农药和滥用农药,增城区勤发市场、从化区七星农产品交易市场的蔬菜未经检验直 接对外销售,引发食品安全隐患。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石滩镇政府、石滩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从化区农业局、从化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等单位监管不力,对安全隐患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结果:分管农业的增城区副区长江慧雄和时任从化区副区长孙石康被问责,增城区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小君和从化区农业局副局长黎均等14名区镇两级农业、 食品药品监管单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调离工作岗位、降职使用以及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处理。广州市增城区、从化区迅速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深圳:财政局“以拨代支”虚列财政支出
两局长被警告,两副局长被记过
经查,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2014年度虚列财政支出,分别通过国库“一般预算支出”、“基金支出”等科目向基建账户、其他财政资金专户拨付资金。
结果:宝安区财政局局长查红俐和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任福田区财政局长)李健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宝安区财政局副局长王玮和福田区财政局副局长朱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汕尾:换个身份证拖了8个多月
两民警被警告或调岗,辅警被辞退
经查,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间,汕尾市群众彭某多次到汕尾市陆河县河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换证业务,陆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民警彭冬燕、河 田派出所户籍民警邓永峰、河田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叶文洁等3人在办证工作中严重拖沓、失职渎职,历时8个多月,造成不良影响。
结果:陆河县公安局副局长罗文放、刘志远,县公安局纪委书记黄楚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朱锦燃、教导员叶佐应、一中队中队长彭飞跃,河田派出所原负责 人陈开冲、现任所长朱少耿被问责;邓永峰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岗位处理;彭冬燕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辅警叶文洁受到辞退处理。
潮州:中医院项目拖了4年没开工
副县长等9干部被问责
经查,潮州市饶平县中医医院门诊大楼为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设项目,立项批准后承诺于2012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计划建设周期30个月,但实 际上2016年1月下旬才完成招投标工作,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工程严重滞后。饶平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县中医院等部门负责人不正确履职,导 致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
结果:饶平县常务副县长雷伟平,县政府党组成员黄俊辉,县发改局局长郑东焕、卫计局局长张志敏、财政局局长麦安之、县中医(华侨)医院院长余家茂、原院长吴立初等9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阳江:景区门票强制搭售1元保险
两任责任人受到警告处分
经查,阳江阳春市崆峒岩风景区自2011年8月1日开始收取每张价格26元门票,其中违规强制搭售1元保险费,至2015年10月13日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时止,共销售门票137622张,每张多收1元,合计多收金额137622元。
结果:阳春市风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崆峒岩风景区管理所原所长黄庚祥,崆峒岩风景区管理所所长陈松未正确履行职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阳春市发改局物价检查所所长梁凤莲受到调离岗位的问责处理。
十类“为官不为”问题将被追责
●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得过且过、作风漂浮;
●在服务基层为民办事方面态度生硬、能快不快;
●在承担监管责任方面不讲原则、怕得罪人、不敢担当;
●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拒不执行、拖延不办;
●在推动改革方面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愿探索;
●在落实分工任务方面敷衍塞责、懒于配合;
●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方面回避矛盾、怕惹麻烦;
●在与不良现象和错误行为斗争方面怕得罪人、视而不见;
●在处置突发事件与紧急情况方面推卸责任、能躲则躲;
●在捍卫党和人民利益方面态度暧昧、立场不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