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见习记者 罗子杰 通讯员 关悦)今年7月1日,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广东省正式落地实施。政策落地首月,据了解,截至7月31日,广州海关共办理离境退税验核业务16票,涉及退税额30503.83元。

  广州南沙区毗邻港澳,从香港乘客轮到南沙不过一个半小时。有不少港澳居民在南沙度过周末假期的同时,会采购手信回港,离境退税业务就为广大旅客提供了便利的服务。

  7月1日,中国香港籍旅客刘先生在广州南沙客运港的海关验核点申请办理离境退税验核手续,经核定退税额126元,实际退税额(退税代理机构收取发票价格2%手续费)104元。这是广东省办理的(不含深圳)首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7月5日,广州白云机场海关也迎来首票离境退税业务。一名老挝籍旅客购买了价值1276元的手表,经海关依规验核后,在银行代理点顺利退税164.34元。

  广州海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广州和珠海两地认定的离境退税商店有21家,包括广州的友谊、广百、摩登和珠海长隆等知名商家。尽管首月退税额不多,但离境退税政策对广州旅游相关联产业发展的促进意义非常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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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海关提示:要办理离境退税业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在大陆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籍旅客以及港澳台同胞。(二)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商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托运出境。(三)有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2。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