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上旬,国家旅游局就新的《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条例》,游客如果被旅行社强迫购物,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在对购物、另行付费项目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的同时,新规也对游客不文明行为、旅行社不合理低价等问题均作出了相应规定。

  紧随旅行新规的出台,在8月5日中山市旅游购物类投诉问题治理工作会议上,中山又提出开展创建旅游商品无欺诈城市的工作,鼓励市民举报旅行社违规行为。而早前被曝光的中山南朗及周边地区旅行团诱导消费乱象,将有望随着新规以及创建旅游商品无欺诈城市工作的开展而消失。 ●伍杰 邓泳秋

  新规解读

  安排购物需与游客协商并签名确认

  对于强迫购物,《条例》当中作出明确规定: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写明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场所的名称和主要商品情况;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价格及活动时长;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并与旅游者协商一致,由旅游者签字确认。同时,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安排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或者旅游者购物消费,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获取相关经营者给予的财物。

  《条例》第四十八条是本次修订当中较为引人关注的一项,给予了旅游者维权指引。该条规定,对于旅行社存在违反规定行为的,旅游者有权在行程结束后30日内,就其所购物品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费用,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这意味着,游客买了假货,旅行社不负责退货且不赔付,游客可以进行投诉,相关旅游主管部门也会按条例规定去督促旅行社为游客办理退货、赔偿。

  中山市消委会副秘书长谢辉指出,条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游客的取证比较关键。“珠宝玉石类商品的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事后维权取证困难,消费者应谨慎购买。在购物过程当中,一定要索取发票等购物凭据,以备退换货时使用。发票上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广东雅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凌男就建议,“根据规定,维权可能需要游客证明是被强迫、欺骗购买,或者证明购买的物品是假货。因此,游客应提前保留好发票、视频等相关证据。”

  除了诱导消费饱受争议外,目前市场上有不少旅行社、旅游网站经常打出名不副实的“超低价”旅游产品。7月就有媒体曝光有旅行社推出珠三角范围内出发的港澳4天游,价格仅需要220元。旅行团全程走马观花,所到景点全是购物店。

  对此,《条例》第九十七条也指明了多项违规行为,其中就包括无正当、合理理由以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行为;同时还有因旅游者的年龄或者职业差异而提高旅游费用的;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其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未明码标价,或者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旅游者进行交易,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的行为。

  对以上行为,《条例》规定有其中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最高会被处罚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谢辉也提醒旅客,应时刻牢记“一分钱一分货”,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游”,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中山现状

  开展创建旅游商品无欺诈城市

  早前广东消委会发布的全省上半年投诉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全省消委会共收到旅游类投诉759件,发生在中山市南朗镇的就超过300件。针对发生在南朗等部分镇区的旅游购物乱象,中山已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

  市旅游局联合南朗镇发改、工商、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组成两个工作组,分别对南朗翠工坊和朗得利两家购物点进行全天候蹲点监管。同时,开展联合执法,集中开展整治旅游购物市场专项行动,重点对游客所反映投诉的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旅游购物点进行查处。

  一个月内,9家在南朗注册登记的玉石商家被纳入业务系统异常经营名录、勒令停业整顿,其中两家被立案查处。旅游局称,近半个月以来已基本实现了零投诉。

  8月5日,中山召开了全市旅游购物类投诉问题治理工作会议,对上阶段的旅游乱象整治工作作出总结和梳理。会上,中山明确要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购物点的坚决态度,决定在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采取标本兼治的方法,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取缔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购物点,推动中山旅游市场良性发展。同时,也决定加大旅游产业扶持资金对旅游新业态的扶持力度,投入更多资金进行中山“旅游+”的工作。

  会议也提出,为推动创建全域旅游城市的工作,全面构筑旅游市场新秩序,中山将开展创建旅游商品无欺诈城市的工作。为重点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中山将采取有奖举报的办法,引导全民参与创建旅游商品无欺诈城市。在创建期间,中山市民或境内旅客举报旅行社或景点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会获得奖励。

  据了解,旅游、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和镇区相关负责人将组成创建旅游商品无欺诈城市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将设在市旅游局。市旅游局作为牵头部门将征询制定实施工作方案,致力把创建工作推向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