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黄艳)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继广州市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从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840元后,全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也拟从每人每月975元提高到1260元。据悉,为进一步保障低收入居民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该局制定了《关于提高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即日起市民可提意见建议。

  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从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840元,为进一步保障广州市低收入居民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广州市决定提高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据介绍,全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5倍同步提高,即从每人每月975元提高到1260元。

  据介绍,城镇“三无人员”和福利机构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177元提高到1521元。所谓城镇“三无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成年人。对于孤儿来说,养育标准也将提高,征求意见稿表示,将从每人每月1547元提高到2000元。

  社会公众可提建议和意见

  请于8月28日前向广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反映或提交。

  途径有:

  1。信件邮寄:广州市西湖路99号社会救助处(邮政编码:510030)

  2。电子邮箱:mzdbch@163.com

  3。传真:83179382

  建议社会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能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民政部门能和您作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