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佛山市南海区发生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当地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后,检察机关依托全省统一的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发现公安机关存在应当收集且明显能够收集的证据不收集、未及时制作询问笔录、未及时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等三项问题,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公安机关迅速纠正了问题,对嫌疑人实施追捕并促使其投案自首。

  “侦查监督是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也是防止冤假错案的第一关,而平台有助于帮助检察机关守好这一关。”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刘顺龙在10日召开的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目前,这项“广东经验”已在全国7个省份推广。

  ●南方日报记者 赵杨 通讯员 粤检宣

  探索背景

  我省“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不可否认,由于广东‘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以往尽管我们采取了很多举措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但仍力不从心。”刘顺龙说。

  广东省刑事案件数量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2015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7490件172147人,占全国15.13%。而全省侦查监督部门只有干警1068人,占全国侦监队伍6.5%,年人均办案高达100余件,是全国侦监部门年人均办案量2倍,部分基层部门年人均办案量超过200件,超过全国4倍。广东以占全国6.5%的人力办理了全国七分之一以上的审查逮捕案件。

  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副处长张龙军说,为破解这一瓶颈,2014年3月,广东省检察院在全省启动侦查活动监督平台项目,并于2015年12月上线运行。

  重构流程

  精准审核25类111项内容

  平台的上线运行重构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工作模式。侦查监督一处工作人员刘月星为记者演示了整个工作流程。

  第一步是录入。公安机关将审查逮捕的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由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登录平台,录入基本信息后转交侦查监督部门,该部门再细化录入。

  为了监督的规范化、精细化,平台将侦查监督环节常见监督事项精细分解为25类111项。监督事项内容涵盖侦查办案全过程。

  录入完成后,平台会按照违法违规的严重性和发现的难易程度,赋予0.1分—1分不等的分值,作为监督指引,分值越高,违法违规严重程度越高。对0.5分以上严重的违法情形,系统按照每一个监督项目对应的分值,自动筛选出达到0.5分以上的严重违法情形,交由专门的侦查活动监督团队纠正处理。

  第二步是监督。“以往,对于一些小问题,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多数是以口头通知的方式转告侦查人员,但这种方式随意性太强,监督刚性也不够。”刘顺龙说,现在规定,系统分值在0.5分以下的轻微违法行为,检察机关要向公安机关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收到文书后,公安机关根据会签文件,要在10日内向检察机关发送《监督整改反馈书》反馈整改情况,监督刚性得到有效提升。对于0.5分以上的严重违法情形,检察机关要核查梳理确定是否启动侦查活动监督程序,并决定是否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监督成效

  质量问题案件大幅度下降

  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还具有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如可根据时间、罪名、案件名称等要素,对侦查活动违法案件及具体情形进行查询检索,也可对细化到分局、大队、支队、派出所一级的侦查单位或侦查员、预审员进行查询。系统还可对侦查活动质量问题按照平台设置的25类监督项进行归类分析,自动分析出侦查活动问题最突出的案件类别、监督项目类型以及具体违法情形。可对一段时间内侦监部门的监督数量、监督效果进行排名分析,也可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状况进行排名分析等。

  侦查监督部门还依托平台自动提取数据,形成分析报表,生成文书报告,每季度、半年或一年定期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质量整体情况,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类案进行分析,就提升办案水平提出相关建议,实现类案监督、整体监督,提升监督层次和水平。

  刘顺龙介绍,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运行以来,监督纠正了一批侦查违法行为。今年1月—8月,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已通过平台发现质量问题案件2719件,存在质量问题的监督事项3590项。

  据统计,今年1月—8月,检察机关通知公安机关整改质量问题案件1405件,公安机关已整改反馈481件,部分公安机关如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整改反馈率达到100%。

  刘顺龙说,一个变化就可说明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取得的成就。平台刚刚运行时,检察机关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案件较多,而到了今年4月—8月,全省各地公安机关问题案件数均有大幅度下降,广州市公安机关问题案件数下降了69.5%,东莞市公安机关问题案件数下降了59.52%,案件质量大幅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