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要求公开政府采购支出
广州日报讯 (记者何颖思)昨日,广州市财政局发布通知,明确2015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时间为10月28日,根据通知范本,公开内容有所调整和增加,公开表格从2014年度的九个表格增加到十个表格,新增要求公开政府采购支出等情况。
非税收入公开内容更细化
据广州市本级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范本,与2014年度的范本相比,要求公开的部门决算表增加到十个,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
与2014年度范本相比,要求增加公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以及《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但不再要求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值得注意的是,在《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中,公开内容从“类、款、项”三级增加到“类、款、项、目”四级,也就是说,公众将不仅能够了解到诸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大数”,还能进一步了解到车辆通行费、社会抚养费等具体的收费数字。
当然,今年仍然能够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了解支出中按经济分类科目支出明细情况。也就是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多项工资福利,以及办公费、手续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都将一目了然。
新增的《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主要是要求公开货物、工程、服务三类政府采购的金额,金额以实际完成采购合同为准。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则主要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公开后需及时解疑释惑
根据市财政局发布的通知,各部门务必统一在10月28日当天公开部门决算,所有市直预算部门均应依照《通知》的范本的要求公开本部门决算,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部门需报保密部门审定后,在决算公开中予以剥离。
通知要求,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完成之后,各单位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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