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方晴)广东省检察院昨日在检察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了一批涉贿官员的逮捕决定,被依法逮捕的官员中,包括一个副厅级官员和两个已退休的正处级官员。

  根据通报,涉嫌两个罪名被依法决定逮捕的有2人。佛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宋德平(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怀集县委员会原副主席石丽奇(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

  以受贿罪决定逮捕的有4人:广东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崔河(厅局级正职)、沪昆客运专线湖南公司运输安全部原副部长晏资皇(副处级)、清远国土局原副局长涂善祥(正处级,已退休)、深圳海关驻三门岛办事处原主任徐成年(正处级)。以贪污罪决定逮捕的有2人:广州市南沙区国资局原副局长吕丹雄(副处级)、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军需营房处原处长李新华。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决定逮捕的有1人:广州市黄埔区国资局原局长潘伟康(正处级,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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