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广东省各级消委会接到的教育培训投诉涨幅大增。“猪兼强”承诺“快速学车,四个月拿证”,实际上报名半年连车都没碰过;承诺“一个人一辆车一个教练”,实际安排4人一辆车,一个教练教导2~3辆车的学员。省消委会表示,“猪兼强”涉嫌夸大宣传。
文/广州日报记者李大林 通讯员粤消宣
猪兼强驾校平台(以下简称“猪兼强”)号称“快速学车,四个月拿证”,赖先生看到该广告后于今年3月报名学车。在他签完合同后被告知要转去其他地方考试,其与公司客服沟通,对方称要他与售后联系,赖先生打了七八次售后电话,对方都是让他等答复,事情一直拖到9月仍未解决。其间赖先生连车都没碰过,多次沟通无果后赖先生于9月7日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要求“猪兼强”全额退学费。
省消委会接诉后,工作人员即时与“猪兼强”取得联系。“猪兼强”收到投诉后表示会交由所属项目部跟进处理。直到9月20日问题仍未解决,省消委会工作人员再次与“猪兼强”联系,“猪兼强”回复已安排消费者练车,随后省消委会与消费者确认问题已解决。
10月13日,消费者重新投诉,称“猪兼强”以教练休假为借口推托练车预约,且违反对VIP学员“一个人一辆车一个教练”、“教练上门接送”的承诺,实际安排4个人一辆车,一个教练教导2~3辆车的学员,教练只接不送。接诉后,省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与“猪兼强”联系。“猪兼强”表示会马上核查,及时跟进。目前此案正在协调过程中。
省消委会表示,“猪兼强”在广告中承诺“快速学车,四个月拿证”,而实际情况却与其宣传的完全不符,不仅4个月拿证的承诺没有兑现,甚至报名后6个月连练车都没有安排,面对消费者的投诉意见,其客服人员消极应对,导致问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省消委会介入后,“猪兼强”承诺安排消费者练车,但仍以教练休假为由推托练车责任,即便安排,练车的实际情况也严重违反了和消费者签订的VIP学员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 “猪兼强”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反约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猪兼强”在招生宣传中夸大其词,虚构事实、承诺拿证期限,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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