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2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少华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接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省十二届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1月22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黄龙云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张广宁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李志红、陈伟雄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林浩坤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周丽琼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朱小灵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陈耀光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梁万里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陈俊凤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许光超、杨建初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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