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广州违法排水有奖举报办法发布后,市民反响热烈,20天的时间里,市河长办收到举报线索188宗(含重复线索)。市河长办正在对有效举报的166宗线索进行核实,将在核实线索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发放奖金。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何良武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广州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排水行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9月27日,广州市水务部门向社会发布《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截至10月17日,市河长办收到举报线索188宗(含重复线索),其中重复投诉线索15宗,不属于违法排水的投诉7宗,剩下的166宗目前已转给各区河长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核实,市河长办将在核实线索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发放奖金。第一批举报奖金发放已在办理。

  据了解,市河长办收到的188宗(含重复线索)举报线索中,12345政务热线举报115宗,占比61.17%;微信举报33宗,占比17.55%。其中,白云区39宗、番禺区24宗、花都区21宗、增城区21宗、天河区17宗、从化区14宗、南沙区9宗、海珠区8宗、荔湾区6宗、黄埔区5宗、越秀区2宗。

  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自《办法》公布以来,市民踊跃参与违法排水行为举报活动,部分热心市民除了拍摄污染现场,标明具体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情形外,还亲自带领水务部门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开展调查。  

  此前,《办法》规定了5类违法排水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包括:向河道、湖泊、水库、市政管网等倾倒垃圾、粪便、废渣、施工泥浆水、建筑废弃物、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未依法办理排水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擅自向市政管网排放污水;擅自停止运行、拆除、闲置、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水污染设施;在畜禽禁养区内非法养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