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贾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流程简化了!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简化异地转入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简称《通知》)。为方便有关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手续,2018年3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流程简化,由原来的“跑两次”,减少为仅“跑一次”。

  《通知》规定,职工需将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广州市,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处、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资料齐全的将现场办理,待转移资金到账后,经办网点直接办理账户转移合并手续,无需再次到前台。

  小贴士

  异地转入所需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的: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③在前台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均无需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办理的: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③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新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④《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

  ⑤在前台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均无需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