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8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杨清仿(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清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杨清仿,听取了委托的辩护人意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清仿在担任东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