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阚倩)记者昨日从天河区法院获悉,该院的一项课题调研显示,2017年以来广州两级法院审结涉儿童性侵案件114件,其中猥亵儿童罪案件51件,侵害人52人,受害人77人;强奸罪案件中,被害人为儿童的案件63件。被害人低龄化,以6~10岁女童居多,熟人作案比例达60.53%。
“分析这些案例无不让人痛心,但我们认为,有必要将之公之于众给世人以警醒。”天河区法院课题组针对案件特点建议,设立性侵儿童案件大数据库,重点建设犯罪人员信息库,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培训机构及相关安保行业等密切接触儿童从业人员的监管,建立背景调查、禁入和警示规则。
天河区法院课题调研组认为,在学校、教育机构、幼儿园周边区域以及社区尤其是城中村房屋密集地区的住宅电梯口、楼顶、楼道、巷道、楼梯间等封闭或半封闭公共区域治安监控与治安巡逻力度存有较大提升空间。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区,父母忙于生计对孩子监管有限,社区儿童安全托管活动场所较少。
课题组认为社会性教育有待提升。家庭教育正确、有效的性教育不足,受害儿童心智发育不成熟,分辨和防范意识极为薄弱。在性侵发生后,不懂或不敢反抗、自保,使一些侵害人得以肆无忌惮长期、多次实施性侵,也导致错失取证最佳时机。学校性教育的性安全、性权利、性保护、性道德教育内容有待扩展。维权意识不足,受害儿童家长普遍持“家丑不外扬”的传统保守观念,采取隐忍方式,不注重保留证据,放弃依法维权,变相纵容犯罪。
课题组建议,首先,学校、幼儿园等走廊楼道要监控全覆盖。增强社区、城中村、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的安全管理,增强安保人力物力,拓宽安保巡逻范围,增加隐蔽场所的监控设备布控密度。对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内部教室、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实行全覆盖监控。在城中村等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增设幼儿园或儿童公共托管场所。
其次,对密切接触儿童从业人员进行背景调查:设立性侵儿童案件大数据库,重点建设犯罪人员信息库,明确户籍、年龄、职业、常住地等基本信息,科学设置信息库开放权限,与社区、监狱、法院、教育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查询平台。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培训机构及相关安保行业等密切接触儿童从业人员的监管,建立背景调查、禁入和警示规则,明确从业禁止条款和适用范围。
最后,加强性教育 进行性侵害心理疏导干预:建立心理干预救助机制,引导医院、专业机构与幼儿园、学校、社区共建性侵害心理疏导干预工作。将性教育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加强对孩子性道德的构建引导,除普及性知识外,将性权利、性价值等内容纳入课程范围,并建立学校性教育课程评价体系。
114件儿童性侵案分析
1。被害人低年龄化。6~10周岁被害人占比53.15%,说明大龄幼儿和小学儿童面临性侵危险最为严重;被害儿童中出现两例男童受害案件。
2。侵害人主要以外地流动人口、低收入、中年男性为主。无业、外来务工人员、无固定职业侵害人占57.02%,异地户籍侵害人占62.28%,30~50周岁男性占比达55.88%。在固定职业侵害人中,学校保安、体育老师、培训老师、男保姆等便利职业群体集中。
3。熟人作案居多,手段有诱骗性。熟人作案比例达60.53%,常见于老师、保安、亲戚和邻居等熟人,个别保安、教师利用职业优势,威胁利诱,多次、长期实施侵害。陌生人作案占35.96%,临时起意较多,多以零食、零花钱等引诱孩子上当。另外,QQ、“语玩”手机社交软件也成为侵害人寻找、联系受害人的工具。
4。隐蔽场所高发。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流动人口、外来人口聚集的地区是性侵儿童案件发生的集中区域,发生率约为住宅小区的2.75倍;电梯口、楼顶、楼道、巷道、楼梯间等封闭或半封闭的隐蔽公用区域成性侵儿童主要地点,个别发生在教室、宿舍等室内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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