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崔杰锋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广州一名女子李某某为了圆“爱美之心”,到街边美容出租屋打玻尿酸隆鼻,导致眼睛失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昨日通报称,该院近日办理了这宗非法行医案,被害人李某某为了隆鼻打玻尿酸导致眼睛失明,而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则因非法医疗行为被起诉。

  去年7月,被害人李某某为了隆鼻,经朋友刘某某介绍,到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经营美容业务的出租屋打了一次玻尿酸,但实际上,魏某某根本没有相应执业资格。

  同年9月,李某某在刘某某的陪同下再次到魏某某的出租屋打玻尿酸,当天下午4时许,魏某某往李某某面部注射玻尿酸后导致其左眼疼痛无法看清,后魏某某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治疗。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某因面部玻尿酸注射导致左眼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左眼视力无光感,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属于八级伤残。

  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因涉嫌非法行医已被起诉至法院。

  检察官介绍,该案中的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为他人打玻尿酸的行为属于医疗美容行为,但魏某某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其经营美容业务的出租屋亦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魏某某在无证无资质的情况下为他人打玻尿酸针导致就诊人残疾或器官组织损失导致功能障碍,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美容整形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在网上购买针剂自行“整形”,或者到没有医疗美容资质的美容机构,否则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