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3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广东新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支付申请人广东新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0.6万元广告费及滞纳金。

  北京迈可思广告合同纠纷案败诉 不执行法院判决且失联

  据了解,今年5月11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广东新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查明,原告于2016年5月30日与被告签订广告合同,合同约定在原告网站上发布广告,被告应于2016年11月26日前支付相应的广告费用。然而,原告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被告却未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并屡次推脱,退回原告委托律师发出的律师函,拒绝支付广告费30.6万元,甚至失联。

  今年1月,被告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的一位高管通过邮件向原告发函致歉,称因公司经营亏损,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支付原告30.6万元的广告费用,承诺将在2018年3月30日前付清欠款,但被告却再次失信,未依时履行还款承诺,且无法取得联系,原告遂委托律师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对该起广告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要求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广告费30.6万元及滞纳金(自2016年11月27日起以30.6万元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二计至实际偿清之日止)。然而,在规定时间内,被告没有提起上诉,也没未按法院判决支付款项。

  公司多次变更股权 曾因未履行支付义务被列为失信人

  目前,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的官网已无法访问。从天眼查了解到,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自2014年9月1日成立来,存在18条工商变更记录,其中法定代表人变更了3次,股东、发起人变更了6次。

(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出现3次变更 来源天眼查)(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出现3次变更 来源天眼查)

  根据天眼查的司法风险记录显示,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除了被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强制执行欠款外,也涉及另一起欠款纠纷案件,并于2018年5月2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强制执行,因其未履行支付义务而被列为失信人。

(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涉及两起法院的立案调查 来源天眼查)(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涉及两起法院的立案调查 来源天眼查)

  天眼查显示,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某还担任天津一家广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这家广告公司同样因涉及多起合同纠纷案,被法院列为失信人。此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该广告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的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即为俗称的“老赖”。

  从以往的登记变更信息中可看出,上述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及高管人员都大致相同。其中,2017年6月2日,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汪某某变更为陈某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相关信息显示,因陈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天津广告公司被列为失信企业,陈某某也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但仔细观察,该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的出生年份为1935年,即今年已有83岁高龄。

  (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另外一家广告公司也被列为失信企业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另外一家广告公司也被列为失信企业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今年已达83岁高龄,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今年已达83岁高龄,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由于北京迈可思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失信,未履行还款义务,并在欠款以来多次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股东,债权人已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原告律师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高江雄律师称,现法院已对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立案强制执行,届时如被告未履行判决书判决的义务,恶意拖欠债务,法院可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