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

  以宗亲关系为纽带,横行乡里

  2016年,省公安厅接到相关群众举报线索后,指令清远市公安局开展核查。清远市公安机关通过对涉黑涉恶线索研判发现,在清城区龙塘镇新庄村委会一带活跃着一个以陈某辉、陈某金为首的农村涉黑组织。

  经侦查发现,以陈某辉、陈某金等人为首的农村涉黑组织,以宗亲关系为纽带,成员众多,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并涉嫌组织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盗采河砂、抢劫、打砸村民住宅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为了尽快侦破该案,专案组走访了100多名大沙塘村及其周边村民和知情者,派出专人分赴广东省内各地市及湖南、广西、上海、新疆等省区市,调查20余家涉案企业,逐步查清了该涉黑组织的组织架构、人员组成及犯罪活动特点规律,掌握了该组织涉嫌违法犯罪的大量证据和线索,为收网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8年4月2日凌晨,在公安部、省公安厅、清远市委市政府三级联合指挥下,清远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盘踞在清城区龙塘镇新庄村委会大沙塘村,以陈某辉、陈某金等人为首的农村涉黑组织,查处涉案村干部7名,扣押涉案车辆10余辆,对百余辆涉案车辆和30余艘涉案船舶限制交易,冻结银行账号500多个,冻结涉案嫌疑人在20余间公司中持有的股权及其名下公司资金超过3亿元人民币。

  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依法逮捕,案件深挖工作还在进一步开展中。

  民众举报最高奖50万

  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经报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省政府法制办同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并于2018年7月5日起施行。举报事项经查实并以涉黑涉恶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线索内容和奖励数额等进行严格保密,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省扫黑除恶办、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等单位举报方式。

  对黑恶势力“零容忍”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三年攻坚仗

  全省公安机关将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进一步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聚焦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三年攻坚仗,有力维护我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和把广东建设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