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潮安区人民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人,积极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解决燃眉之急,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法院的关怀和温暖。

  去年3月,彩塘镇陈小花因交通事故造成脸部受伤,肇事者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在监狱服刑,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赔偿款一直未能执行到位。考虑到申请人陈小花家庭经济困难,后续治疗费没有着落,潮安区法院执行法官根据相关政策,帮助她申请救助金3万元。

  陈小花的母亲

  法院同志对我们帮助,帮我们申请救助,对我们家庭是减轻很多的压力。

  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潮安区法院进一步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一些生活特别困难,而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申请人,积极寻找多种途径进行司法救助。

  潮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温崇立

  一方面是对诉讼费、执行费等各方面费用减免,另一方面就是对于家庭环境实际存在困难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司法救助,让他们渡过难关,比如说需要进行二次治疗或者正在进行治疗的受害者需要对医疗费进行垫付,这方面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据统计,两年来,潮安区法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3人次共63万元,确保涉民生执行案件的贫困申请人应救尽救,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传递了司法温情。

  潮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温崇立

  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同时也是解决他们实际的困难。一切法律都必须落实到实际的执行之中,如果是单纯地文字上面说他判刑多久或者说他要赔偿多少钱,如果不能落实到实际上面的话,对于原告也好、被害者也好都得不到一个公平合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