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警方经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缴获乳化炸药378.9公斤、雷管765枚、导火索100米,有效铲除公共安全隐患。

  今年9月份,枫溪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市区凤新街道蔡某荣有非法买卖爆炸物品嫌疑,不定时往返揭阳购买炸药进行销售。根据枫溪分局的情况汇报,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由治安支队牵头,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破案工作。经深入调查,专案组迅速将一伙从汕尾市购买炸药销往潮州的犯罪嫌疑人列入侦查视线。

  9月6日晚,专案组根据掌握信息,在湘桥区兴旺路中段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列。经审查,林某列(男,51岁,潮安区凤凰镇人)交代于9月5日10时许,购得爆炸物品准备用于自建宅地的地基爆破。根据林某列的指认,办案民警在潮安区凤凰镇某村其宅基地内起获工业乳化炸药95.9公斤、雷管200枚。

  经深挖扩线,专案组又于11月27日在潮安区归湖镇抓获犯罪嫌疑人蔡某荣(男,52岁,湘桥区凤新街道人),在湘桥区意溪镇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洽(男,47岁,湘桥区意溪镇人),并在湘桥区某度假村起获蔡某荣、罗某洽2人分别购买、储存的炸药、雷管、导火索一大批。经审查,罗某洽等交代了购买爆炸物品用于平整路基爆破的犯罪事实。

  根据林某列等3人的交代,其爆炸物品均向一陆丰人卓某宏购得。11月30日凌晨,专案组在汕尾市陆丰市桥冲镇将贩卖爆炸物品的犯罪嫌疑人卓某宏(男,48岁,汕尾市陆丰市人)抓获。

  现林某列、卓某宏等4人均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当前国家对民爆物品实行封闭式管理,有爆破需要的单位和个人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并经公安机关许可审批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