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负责人及点心部主管均被判刑

  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 通讯员 刘宇靖报道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禁止在膨化食品生产中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但部分商家在生产、销售食品时,仍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近日,佛山市禅城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毒包子”案,判决佛山一酒楼负责人周某,点心部主管邓某二人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并处以刑罚。

  酒楼称用含铝泡打粉更“好”

  2015年4月,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多家酒楼生产、销售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查,在抽查中发现,佛山一酒楼送检的叉烧包、麦香包等点心中检测出不同程度的铝残留量。由国家卫计委、工信部、质检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中明确规定食品中不得检测出铝残留。

  在对该酒楼负责人周某、点心部主管邓某的讯问中,二人均表示知道该规定,但并未引起重视。周某表示,因为听之前的面点师说过,使用这种双喜牌泡打粉做面点卖相好,口感也好,为了吸引顾客,才决定采购这种含铝的双喜牌泡打粉。据记者了解,与无铝发面添加剂相比,含铝泡打粉不仅发面速度更快,制作起来省时省力,而且蒸出来的包子卖相好,面质松软,还有丝丝甜味。

  涉案食品含铝泡打粉仍有销售

  铝常被称作“智力杀手”,长期摄入过量的铝会损害骨骼和神经系统健康,容易导致记忆力减退与智力下降,引发骨质疏松等疾病。

  目前,在许多大型超市已经按要求下架此种双喜牌含铝型泡打粉,但在一些网购平台上仍有销售。记者调查发现,双喜牌泡打粉分含铝型和无铝型两种,无铝型零售价大约在40余元,而含铝型只要20余元,一些商家为了节省成本和制作时间,在新规定出台后,选择继续使用该款含铝的泡打粉,生产出含铝的食品,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近日,禅城法院判决佛山该酒楼负责人周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点心部主管邓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禅城法院提醒食品生产、销售商,切勿为了蝇头小利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甚至是有毒有害的食品,否则将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