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男子承包集体土地后施工挖地,竟致当地村民7座祖坟受损。村民纷纷起诉承包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迁坟费、误工费等。记者从南海法院获悉,该案已于近日宣判,承包人余某需赔付每位村民精神抚慰金,并赔礼道歉。

  据承办法官介绍,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自然人死亡后,非法利用、损害其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终,南海法院一审判决余某应支付村民们精神抚慰金共计4.2万元,并赔礼道歉,驳回村民们的其他诉讼请求。据悉,余某已提出上诉,案件将于佛山中院开庭审理。

  信息时报记者 林丹 郭燕

  通讯员 叶芳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