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澳门1月2日电(记者 啸洋)澳门新闻局2日发布消息说,《物业管理业务的清洁及保安雇员的最低工资》法律已于昨日生效,特区政府多个部门,包括房屋局、环境保护局、民政总署、海事及水务局、司法警察局、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连同自来水公司及清洁专营公司,已有一套应对措施,避免大厦出现管理真空的情况。

  鉴于日前多间物业管理公司因工资较低出现大量物管人员流失问题,澳门房屋局呼吁管理公司尽快制作2016年管理预算的账目和管理方式,并交由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议决。发言人说,物业管理真空时亦可能产生另一些问题,罪案、火警、升降机故障等情况都值得关注,执法部门会与澳门物业管理商会保持联系,若有管理公司退场便会通报司警大厦罪案预防小组、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相关部门会加派警员在该大厦及附近区域巡逻,以及加强大厦的防火巡查等,以确保大厦及住户安全。

  发言人说,《物业管理业务的清洁及保安雇员的最低工资》法律于2015年7月3日在立法会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立法目的是为较低收入的僱员提供工资保障,使他们在工作后可以获得合理的报酬,从而改善其生活和待遇。据悉,新实施的澳门《物业管理业务的清洁及保安雇员的最低工资》法规定,时薪雇员每小时为澳门币30元。日薪雇员每日为澳门币240元。月薪雇员每月为澳门币6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