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帮买家利用“京东白条”套现实则骗取财物
17岁男子三天内三次作案被京东配送员识破获刑八个月
南方日报讯(记者/朱晋 通讯员/钟紫薇)更改QQ名打着收取佣金帮人套现的幌子,让想利用“京东白条”套现的买家在京东商城上购买指定物品、并按照要求填写收货人和地址,再用假身份证领走货物,最终说好的套现却变成了一场骗局。东莞一名17岁男子利用京东商城漏洞连续作案,骗取买家财物,后被京东配送员识破。5月5日,该男子被东莞市第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5年8月15日,被害人黄某在京东商城上使用京东白条购买了一部华为G7手机(价值1699元)。随后被告人李某城冒称京东员工许镇涛电话联系黄典恩,称黄的订单出现问题,需要重新填写订单方能退回款项。李某城误把收货人“许镇涛”发成“许镇”。黄某根据李某城的指示将收货人及地址更改为“许镇、东莞市黄江镇星光村村委会星光路56号附近”。
8月16日9时许,黄某收到京东配送公司电话让其收货,遂联系李某城,李某城表示没有黄某的京东账号和密码无法收货,黄就告诉了对方。后李某城持假冒的许镇涛身份证前往京东公司黄江配送站意图领取华为手机,被配送站人员识破后报警,民警于现场附近一工厂二楼将李某城抓获。
京东公司黄江配送站负责人表示,当天,他接到配送站反映一包裹收货人更改收货地址,之后看到李某城用许镇涛的身份证前来领取,该包裹填写的收货地址是黄江镇星光村村委会星光路56号附近,收货人为许镇,但男子要求自提。他觉得男子可疑便拖住其并在微信群上上传男子的身份证和小视频,后有同事反映该男子一小时前曾在其手中领走一部苹果手机,而且用的是不同的名字,于是他确定该男子有诈骗嫌疑。随后他把同事叫回配送站,同事赶来后该男子趁机逃跑,二人追出去后将其抓获。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李某城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城归案后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结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