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幸端)从昨日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业务,本市转出、外市转入相关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规则同步更新,缴存职工进行异地转移时不再需要两地跑了。

  职工在东莞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向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归集银行”)申请将在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市。

  符合转入条件的,归集银行将受理转入申请,负责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至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相关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