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撕掉封条,不顾法院执行人员的生命安全强行开走被查封的奔驰车,严重妨碍法院的执行工作。这一幕就发生在5月19日下午的松山湖长城世家花园地下停车库里。

  昨日上午,本报记者独家跟随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冒着瓢泼大雨奔赴松山湖,见证了法院对案外人丁某朋宣布拘留15天并处以个人罚款10万元。

  男子阻挠法院执行强行开走涉案豪车

  案件来龙去脉到底怎么回事呢?原来,伦某林与覃某维有经济纠纷闹到法院,市第一人民法院经调解,被执行人覃某维应向申请执行人伦某林归还13万元及违约金1万元。但是,覃某维没有履行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内容。

  伦某林于是向法院提供线索,覃某维名下的车牌号为粤SHF666的奔驰小车(该车此前已被查封,如交易则无法在车管部门过户)停放在松山湖长城世家花园地下停车库里。5月19日下午,法院执行人员赶到现场后,立即进行查封并张贴封条等。

  这时,和案件本身没啥关系的丁某朋到现场,称覃某维是他朋友,这辆车已经转让给他。其在查看法院执行人员工作证后,明知汽车已被查封,仍撕扯封条,态度极其恶劣。

  同时,丁某朋还打电话报110,称法院强行扣车,且迅速溜上车,不顾法院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强行将车开走,隐匿在另外一处。其后,公安民警出警到场,在公安、法院工作人员多次警告、督促之下,丁某朋才肯将车开回原处,但拒绝将钥匙交给法院执行人员,并要求法院自行拖车(由于车库高度较低,多家拖车公司表示无法进入操作),执行人员唯有现场查封,并用锁链锁住车轮,防止车辆被转移。

  法院执行人员直奔男子住处实施拘留

  因为感受到法院的执行力度,被执行人覃某维迫于压力,于5月23日已将14万元款项交到法院。法院认定,当事人履行义务和案外人丁某朋阻挠执行是两码事,鉴于案外人丁某朋多次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态度极其恶劣,藐视法律,在明知道财产已被查封,仍私自撕扯封条、罔顾他人的安全转移被执行人所有财产,其行为已严重妨碍法院执行工作,决定对丁某朋处以15日司法拘留和10万元罚款。

  昨日9时30分,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来到松山湖长城世家花园敲开丁某朋的登记住址,结果发现开门的竟是覃某维。刚开始,覃某维否认丁某朋住在这里,但执行人员指着门口一双男鞋问是谁的,覃某维称是其男朋友的,此时覃某维借口称刚起来要换穿衣服,准备关上门,而执行人员则将门推开一看,大厅内就坐着一名男子低头看手机,经核实就是丁某朋本人。随后,法院执行人员现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宣读完毕后法警立即拿出手铐给丁某朋戴上,丁某朋已无5月19日的恶劣态度,比较配合地让法警戴上手铐,被带上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