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局获悉,2017年度东莞市柔性引进海外专家补贴奖励申报工作开始。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海外专家可获得一次性3万元的引才补贴;海外专家来莞短期工作不少于30天,就可获得2万元生活津贴。
海外专家符合四个条件之一即可
据了解,2015年底,我市开始试行灵活有效的柔性引进人才机制,多渠道广泛引进海外专家,鼓励用人单位以课题研究、岗位聘用、项目合作、兼职聘用、咨询顾问、技术指导等灵活形式引进海外专家来莞短期工作。
对于2017年度东莞市柔性引进海外专家补贴奖励申报工作,市人力资源局在官网公告中作了明确规定。
其中,海外专家要求是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拥有特殊技术专长和国际一流应用技术的外籍人才以及长期在海外工作的中国籍人才。
具体而言,海外专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海外博士学位,具备5年以上海外科研开发、技术应用或经营管理经验的人才;(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3)在世界五百强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在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担任高级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4)在海外取得行业公认的职业资格,在相关领域的企业或公共服务机构从事技术与管理工作10年以上,能解决用人单位关键核心技术或产品生产工艺难题的技能人才。
海外专家在莞工作满30天可获2万元津贴
市人力资源局在官网公告中指出,引进海外专家的用人单位必须是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内资企业。同时,海外专家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或工作合同,且一年内在莞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
按照东莞市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及海外专家可获得相应的引才奖励或津贴。
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海外专家,一次性给予3万元引才补贴,同一用人单位多次引进同一名专家的,只补贴一次;海外专家每人可享受一次性2万元生活津贴,同一名专家多次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工作的,只补贴一次;我市设立的海外人才工作站、具备有关资质的人才中介机构每成功推荐1名专家奖励5000元,同一名专家成功推荐给多家用人单位的只奖励一次。
用人单位可通过海外人才工作站、人才中介机构引荐专家,也可自行物色专家。用人单位与海外专家签订协议后,凭相关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备案。已备案的海外专家在莞工作时间累计达30天,并按协议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用人单位可凭材料申报引才补贴及专家生活津贴,同时负责将生活津贴全额支付给海外专家。
该项补贴、奖励的申报由市人力资源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受理,全年有效,当年8月15日前受理的,次年一季度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