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禅城一男子用假房产证做抵押,又以高息作诱饵,诈骗他人钱财100多万元,最终被禅城民警抓获。民警提醒,在借出大金额款项时,应确保抵押物(房产证等)真实存在,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事件:
男子以假房产证骗钱
7月25日,禅城公安永安派出所民警接报称,在禅城绿景路某小区内有人利用假房产证抵押,诈骗他人钱财100多万元,并准备卷款逃跑。接报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将诈骗嫌疑人陈某抓获。
经询问,事主李女士介绍,在2016年8月,她从朋友口中听说有一男子陈某在做期货投资生意,回报率极高且有保障。经过一段时间考虑后,李女士便开始向该男子投资共计100多万元。
在借款达到100万元后,陈某为了吸引李女士加大投资金额,便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交给李女士并签订合约,声明2年后归还本金,每月按时支付利息,额度为每月百分之一点五。因此,李女士又追加投资30多万元。
到了7月约定还息的日子,李女士却迟迟没有收到利息,陈某也以各种借口推脱。李女士发觉情况不妙,便把房产证拿去相关部门查询,发现该房产证竟然是假的,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经审讯,陈某对其制作假房产证抵押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陈某由于投资失败、亏损严重,便制作了假房产证骗取李女士的钱。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提醒:
借款前先确认抵押物真实性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借出大金额的款项时,应确保抵押物(房产证等)真实存在,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不要仅凭对方提供的房产证就进行私下交易或抵押贷款,应先到房屋登记部门鉴定房屋所有权证的真伪。
此外,市民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房产证,切勿轻易将房产证让他人复印,以免房产信息外泄,给不法分子仿制假证提供便利。
(广报记者李贤 通讯员张亿、董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