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2016年3月份,黎某华在QQ上认识一名叫“阿涛”的男子,得知“阿涛”生产并销售假币。为获取利益,黎某华主动要求给“阿涛”做代理,销售假币,从中赚取每张假币0.5元至1元的利润。2016年3月份至7月份,黎某华通过QQ先后销售了面额10元的假币4000余张、面额20元的假币5000张。2017年2月份,黎某华再次销售面额10元的假币800余张、面额20元的假币3000余张,两次共获利17000余元人民币。

  今年2月份开始,黄某财、覃某雄、蓝某鹏通过QQ先后多次向黎某华购买了1200张假币,购买后的假币,三人以购买商品的形式花费。

  躲在出租屋里“打印”假钞

  为抓出案件中的“上家”,警方根据线索研判,发现一名在河南活动的中间代理商“阿辉”,“阿辉”即为黎某华供述的网友“阿涛”。

  5月3日,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阿辉”(王某辉)被抓获。

  据王某辉交待,专案组掌握到其上家在陕西咸阳活动的线索,立即奔赴陕西开展抓捕工作。在广东省公安厅、东莞市公安局等相关业务部门指导和当地警方协助下,专案组逐步掌握隐藏在幕后的制贩假币犯罪嫌疑人石某锋及其“马仔”张某的相关情况。

  6月5日,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在陕西咸阳一出租屋内抓获犯罪嫌疑人石某锋、张某,当场缴获面值20元人民币的假币9000张(总面值18万元人民币),制造假币的电脑、打印机、包装盒等作案工具一批。当民警赶到时,室内正在打印钞票。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石某锋、张某对其制造、贩卖假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依法被清溪公安分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