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日前,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发布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征求意见稿,拟将我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直接关系到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该消息引起广大东莞市民的关注。截至2016年末,全市参保人群中,失业保险的参保人达409.11万。

  一旦失业保险金标准获得通过,东莞市参保的失业人员每个月可以多领到多少钱呢?

  目前,我市执行的是2015年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为1510×80%=1208元。若执行失业保险金新标准,则为1510×90%=1359元。

  两者相减算下来,一旦执行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我市每个参保的失业人员每月可以多领到151元。

  按照我市现行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规定,领取月数以失业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即:一至四年每满一年领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增加一个月,最长领取月数不超过24个月。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表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实际缴费年限,原农民工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最长12个月可以按照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对此,东莞市社保局解释说,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②非本人意愿失业;③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④申领资料符合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主动辞职的不符合条件,因此领取不到失业保险金。

  该如何申领呢?市社保局表示,申请人在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每月25日前,向居住所属的街道或镇社保机构提交申请资料;经办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卡》;申请人携带社保卡(存折)、《失业保险待遇卡》于次月15日后,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知多D

  失业保险待遇除失业保险金外,还可享受更多

  失业保险待遇是否就是指失业保险金呢?不是!

  东莞市社保局指出,失业保险金只是失业保险待遇的一小部分。参保的失业人员除了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可以享受求职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在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更令人惊喜的是,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一个月计算。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