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12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情况汇报会,听取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意见的有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意见,切实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锡江、党组成员黄庆辉,秘书长朱斌华等参加会议。
今年4月底,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情况开展检查,并综合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确保认识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宣传到位,进一步增强监管责任感、充实基层监管队伍、提升检测水平、创新管理模式、完善农产品质量信息网络建设,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1月底至12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12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市政府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市政府在收到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后,非常重视,及时呈报市领导,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迅速开展工作,市农业局主动承担起牵头的责任,组织有关科室和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协调部门会商,制定和印发了一系列的落实《意见》的工作方案。市农业局制定了基层监督人员3年回归计划,基层监管人员不断得到充实;积极推动镇街落实津贴政策,一线监管人员福利待遇得到提高。另外,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还加强联动,强化执法监管的力度,持续开展多个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潘新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意见所做的工作,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要求。他要求,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提出的意见。要主动作为,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加快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堵住食品安全监管的漏洞,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市人大常委会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明年继续将食品安全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