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日前,东莞市房管局发布了一则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东莞各镇街(园区)房管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业主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各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时,不得再根据招标项目面积对投标单位提出资质(资信)等级限制;而是应当保留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分要求(信用记分必须高于80分),鼓励招标人加大对投标人诚信加分的权重。此外,市房管局表示,要继续推进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做好诚信登记工作,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并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

  / 释疑解惑 /

  Q:为什么要取消物业资质?

  A:取消物业资质是对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的响应,从1月1日起,全国各地已经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申请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东莞也不例外。

  Q: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那以后物业管理的标准又该怎么样衡量?那些原本已核定资质的物业,未来是否要面临重新洗牌的局面?

  A:“除了加强物业管理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物业协会正在和物业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构建物业企业的信用平台,以规范市场行为。平台完善后将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东莞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邓笑华告诉记者,“东莞目前约有600多家物业公司,这次改革,意味着物业行业进入门槛降低,有利于行业的市场化发展。不过,也不排除一些新物业公司因缺乏专业管理和成熟经验而给行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