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中心,特殊儿童在接受康复治疗本报资料图 程永强 摄社会福利中心,特殊儿童在接受康复治疗本报资料图 程永强 摄

  本报讯 为加大对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对全市0-15周岁符合条件的在民办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教育的残疾儿童发放康复补助,是“市政府2017十件实事之一”。

  如今,经过一年的努力,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全市416名0-15周岁符合条件的在民办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教育的特殊儿童申请补助并领取《代用券》,已发放补助款450万元。

  2018年,东莞继续向0-15周岁符合条件的在民办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教育的特殊儿童发放补助款,帮助更多有困难的家庭渡过难关。符合条件者,快来申请。联系电话:23329698。

  政策点击

  0-6周岁特殊儿童打破以往“补助年限为3年”的规定

  对全市0-15周岁符合条件的在民办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教育的残疾儿童发放康复补助工作,由市残联牵头,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一年来,市残联、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积极部署各项工作,制定相关方案并执行具体补助工作。

  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郭菊君介绍,对于0-6周岁特殊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年限的设置,打破了以往“补助年限为3年”的规定,使特殊儿童在黄金康复期内及时接受康复训练;并对0-6周岁各类别残疾儿童在原有补助标准上增加5000元/人/年的金额,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特殊儿童家庭的经济情况。

  常平镇的6岁孤独症儿童阿浩(化名),早前因家长不够重视,认为孩子无言语表达为性格原因,一直没有做过检查和康复。在了解到孤独症等相关知识和政策后,经检查确为孤独症儿童。多方协助下,该儿童从2017年5月份申领“0-6周岁特殊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补助”,并开始在东莞市常平聪明兔康复教育中心接受康复训练。

  目前,经过近七个月的康复,阿浩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不仅出现了语言,而且还能用简单语言来表达需求,之前易怒、发脾气等暴躁行为也逐渐减少。

  郭菊君说,阿浩的家庭属于困难家庭,现在孩子每个月的康复能够得到2500元的补贴,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

  将残疾儿童补助年龄延长至15周岁

  从2017年开始,东莞新增7-15周岁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康复补助,将残疾儿童补助年龄延长至15周岁,这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突破。

  例如,东莞市童心园自闭症训练中心有10余名7-15周岁的脑瘫、孤独症服务对象,其中不仅有持续在本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儿童,也有之前中断康复,新政策实施以来再次接受康复训练的儿童。

  该项政策使超过6周岁的特殊儿童依然可以申请补助至15周岁,鼓励特殊儿童长期、持续性地接受康复训练,预防功能退化,强化康复效果。

  0-6周岁特殊儿童最高补助3万元

  申请补助的特殊儿童(0-6周岁)的补助标准:按照脑瘫儿童每人每年3万元,孤独症儿童每人每年2.5万元,听障、视障、智障儿童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年补助款分10个月使用。

  对在民办机构接受服务的脑瘫、孤独症儿童少年(7-15周岁)的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年补助款分10个月使用,每月补助不超过1500元。